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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完善四个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
日期:2018-9-14 编辑:xian 来源:信用中国

日前,陕西省商务厅印发《2018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把商务信用建设作为流通创新重要突破口,在家政服务、服务贸易、外资企业、电子商务四个重点领域建立完善信用监管制度。


  推进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陕西省将根据商务部出台的《建立家政服务行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重点市家政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定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披露相关制度;同时,指导该行业开展信用评价、纠纷处理工作,依托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用信息,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加强服务贸易领域信用监管。陕西省加强培训教育,增强服务贸易企业信用意识,规范服务贸易企业行为;逐步建立服务贸易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将有关信用记录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规范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工作,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数据。


  构建外资企业信用监管与服务体系。陕西省将建立外商投资异常信息通报机制,对有经营异常情况的企业及时、准确、规范核实并公示,并向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及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通报外商投资异常信息,推动联合监管、协同监管;依法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在联合年报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陕西省将加强电子商务企业数据搜集和应用工作,按照“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原则,结合商务部开展的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工作,积极组织数据补充和维护,共享数据应用成果,及时掌握发展动态;同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宣传,积极倡导电子商务行业诚信经营,及时总结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诚信案例,开展典型经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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