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纳税意识,鼓励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单位,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管理,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努力营造和谐税收环境,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陕国税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商洛市国家税务局依托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积极联合商洛市地方税务局,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了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现将全市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A级纳税人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信息来源:商洛市国税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