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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大家谈丨袁小平: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日期:2018-9-13 编辑:admin 来源:信用陕西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诚信社会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建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客观反映,直接体现纳税人对社会、对国家的信用。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纳税信用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落实各项信用建设措施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税务部门的作用和意义,以及下一步陕西省税务局在促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重点,凤凰网陕西专访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袁小平。


    凤凰网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有何作用和意义?
    袁小平:近年来,我省税务部门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纳税人诚信档案,通过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共同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奖惩大格局,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与此同时,信用体系建设也成为促进税收工作的助推器。纳税信用管理通过事后管理的加强有助于事前管理的简化和提速,宏观层面有助于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从而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微观层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强了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纳税信用等级不单纯是一种纳税信用凭证,而且是纳税人的一项无形资产,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和依法纳税的肯定,有助于提高纳税人尤其是企业的社会影响,树立诚信形象,反过来也会促进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二是增强了管理、检查的针对性。根据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增强了日常管理的针对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在受理申报、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方面实施有差别管理;三是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纳税信用分类管理一方面弘扬和倡导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对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监管,给违法犯罪者带上一个声誉上的“紧箍咒”,增加其违法成本。

    凤凰网陕西:陕西省税务局在统筹推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进展如何?
    袁小平:自2004年开始,我省税务系统就已经开展了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多年来,已经逐步建立健全并完善了税收信用体系,对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治税环境,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构建和谐征纳关系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18年4月,我局顺利完成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此次纳入信用评价的总户数为602076户,参与评价的户数为598376户。其中:A级纳税人15793户,占评价户数2.66%;B级纳税人196540户,占评价户数32.88%;M级纳税人314799户,占评价户数52.67%;C级纳税人19577户,占评价户数3.28%;D级纳税人50921户(其中状态异常户37262户),占评价户数8.52%。近年来我们在信用建设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为下面几点:
    认真落实守信激励各项工作。按照总局要求及时公告陕西省A级纳税人评价结果,并提供纳税人自助查询服务;落实取消A、B、C、M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工作;对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有资格参评出口退税一级企业,享受办理出口退税方面的优先权。
    突出做好“银税互动”工作。近年来,我局携手金融办等部门开展税银合作,促成“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无缝对接,将纳税信用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此项工作实施以来,累计发放贷款2.7万笔,金额560多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2.18万笔,金额400多亿元。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均对此项工作作出了表扬性批示。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刘省长和梁副省长批示精神,持续优化税银合作机制,不断拓展“线上税银互动”普惠范围,提高企业纳税人获取融资的便捷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认真落实失信惩戒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的双公示机制,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规范“黑名单”信息共享工作,在完善基础数据、充实行政证据、准确定性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黑名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向刑事侦查转移, 按照要求对涉税违法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认真做好信用信息交换工作。按照省信用办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认真做好各类信息的推送和交换反馈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工商部门各类登记信息8890013条,共向工商部门推送信息(主要包括清税信息、注销信息)1143582条,接收中机中心机动车电子合格证信息22263212条,反馈公安部门信息445061条,接收公安部门信息376290条。向省信用信息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信息15793条。
    认真落实联合惩戒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工作,2018年上半年,对被评为D级的1442户失信纳税人,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将被评为D级的4322户失信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对11905户D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对12401户D级纳税人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对528户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另注册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企业直接判为D级;有2475户D级纳税人评价结果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凤凰网陕西:下一步,陕西省税务局在促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重点是?
    袁小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有关纳税信用建设的讲话精神,从促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把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放到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去落实,通过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是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把纳税信用信息“推出去”“引进来”“连起来”,用纳税信用信息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形成纳税信用管理大数据,全方位提升纳税信用信息的影响力,积极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各类交易信息、财产保有和转让信息以及纳税记录等涉税信息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巩固“银税互动”工作成绩,不断拓展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结合办税制度改革,积极参与针对各领域守信主体和失信主体的联合激励与惩戒,大力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双轮驱动”,使信用管理真正成为事后管理的有效手段。
    三是进一步加大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守信引领和失信警示的良好氛围,让守法诚信纳税成为企业最好的“名片”,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实惠,让违法失信纳税成为企业的“污点”,处处受阻,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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